人社部发文!事业单位年薪制真的要来了
近日,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不远的未来,事业单位职工将迎来满满利好!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据人社部官网介绍,专项行动包括技能中国行动、高端人才引领行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专家人才下基层行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行动、人才人事扶贫行动、人才服务提升行动、人才表彰宣传行动等。
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中,人社部表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月薪制改为年薪制,有何变化?
月薪制改为年薪制,是否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对此,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汪蔚青对界面新闻表示,薪酬缴纳的方式完全不会对此产生影响。
“2019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缴个税。也就是说,全国人民的个税都是按年征收,并不会因为月薪制改成年薪制而多缴或少缴。”她说。
“两者唯一可能的区别就是年薪制带有激励机制,那么如果你的收入增多,相应的个税也要多缴。”汪蔚青说。
业内人士指出,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适合推行年薪制,这与不同单位的性质有一定关系。
“适合推行的应当是对社会有一定经济建设和推动作用的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或者是部分营收需要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来实现的单位,这样实施年薪制对提高整体单位的营收和服务有帮助作用。一般的行政院所并不适合,也没有必要。”上述地方人社部门从业人员称。
该人士还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说法过于笼统。一般而言,高层次人才根据性质分为高级管理人才、高学历人才和高技术专业人才。但具体来看,各性质的高层次人才中还有细分的多个层次,并且各个地区对此的界定也各有不同。因此,究竟何种人才符合年薪制要求,还需要人社部和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规定细化。
来源:光明日报、人社部微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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